目前鑒于農藥對于蔬菜的污染,已經在化學農藥的生產和使用方面,作出了一系列的規(guī)定和安排,劇毒、高毒或低毒殘留較長的農藥已嚴禁在蔬菜上使用。生活污水和工業(yè)廢水灌溉蔬菜,可以增加肥源、減少河道污染,實行自然凈化,但在生活污水中常含有大量寄生蟲卵及各種致病菌,若未經處理直接灌溉,很可能引起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發(fā)生。
蔬菜上禁止使用的農藥有三類:劇毒農藥,對人畜毒性很大,又能通過人的皮膚、口腔及呼吸道進入人體,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。低毒但殘留期長,能造成積聚性中藥的農藥,不易受微生物和陽光的影響,不易揮發(fā),能積聚在蔬菜和畜體內的脂肪里,引起人畜慢性中毒。高毒、殘留期長,能造成積累性中毒的農藥,能使人的神經系統(tǒng)、腎臟等產生積累性中毒。
為控制農藥在蔬菜中的殘存量,在《農藥安全使用試行標準》中還做出明確的規(guī)定,對于低毒有機磷殺蟲劑,噴灑后須經5~10天才能采收食用。、低毒,但殘留期較長的西為因等,噴灑后應經10~14天后方可食用對毒性低、易分解的農藥,如魚藤類、除蟲菊、托布津、石硫合劑等,噴酒后也千萬不能隔天就采收上市,一般應隔7~10天。蔬菜可用的農藥除以上提到的以外,還有殺蟲雙、嗅氰菊酯、多菌靈、滅菌丹、代森鋅、波爾多液等。
規(guī)定施藥與采收食用之間的間隔期,是因為當蔬菜施灑農藥之后,可通過根部吸收和體表的滲透,進入植物體組織中,逐步擴散到葉莖、果實和種子等部位,造成積累殘留。殘留農藥可不斷被分解和消失。有的菜農施藥除蟲時雖然能正確選用農藥品種,但有時由于噴藥濃渡過大、次數(shù)過多、使用方法不當,加之受氣候環(huán)境的影響或產生代謝產物,農藥殘毒不能隨著植物生理活動而消失,人吃了這種被農藥殘毒污染的蔬菜,勢必會危害身體健康。